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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史陈列室管理条例

时间:2009-10-05 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通州高中 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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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史陈列室管理条例

    一、增强校史意识,注意征集、积累校史资料。

    二、定期增补校史陈列内容(一般为每年暑假),如有霉变、破损随时修补。

    三、专人保管钥匙,参观、展出需通知主管人员,展品不得外借。

    四、展出时需有人负责,参观者不得大声喧哗,不得随手触摸展品;谁造成损坏谁赔偿,如展出后发现展品损坏或丢失而无从查找肇事者,责任由负责者承担。

    五、经常保持室内洁净,由专人打扫。

  六、建立广泛的校友联系,不断完善、充实校友通讯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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