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通讯报道工作的若干意见
关于通讯报道工作的若干意见
为加大改革力度,及时反映我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,培养“四有”新人,在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中涌现出的新人新事,进一步提高学校知名度,扩大学校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:
一、建立学校通讯报道组,隶属校长办公室领导。
二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,不断钻研新闻理论和写作业务,关心学校工作,搞好新闻写作。
三、通讯员要深入实际,扎实采访,当有心人,把学校诸方面出现的新的事实、新的成绩,新的经验、新的发现及时地写出来,踊跃向报刊、电台、电视台投稿,力争多写稿、写好稿。
四、学校每月召开一次通讯报道员会议,总结成绩,交流经验,研讨工作中的不足,同时部署下一阶段的任务。
五、学校每年评选一批成绩突出的通讯员,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。
(奖励办法另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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