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职工学习制度
教职工学习制度
一、教职工政治学习每周集中不少于两小时,自学不少于一小时,业务学习每周不少于两小时,一般以集中学习为主。
二、每学期政治学习计划由党委会制订并组织实施,业务学习计划由各处室制订并组织实施。书记、校长、主任和学习组长共同组织好每次学习活动。
三、学习组成员要准时参加,不迟到,不早退,因故不能参加者,必须履行请假手续,由分管领导审批,学习组长考勤记载。因事请假一次,按事假一天计算,如无故缺席,以旷职论处。
四、注重学习质量。学习时间集中注意力听讲,做好学习笔记,踊跃参与讨论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不断提高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五、特殊岗位人员的学习,由分管主任另行安排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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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州高级中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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